最高法明确表态: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,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

时间:2021-05-21

最高法明确表态: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,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
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姜启波谈立案登记制改革(节选)
      记者:十九大报告在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中,指出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,并提到司法体制改革有效实施。请问在立案方面,人民法院有什么改革举措?
  姜启波:众所周知,立案是启动司法程序的总开关。有案不立、有诉不理,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就无从谈起,法治中国建设进程就会受到影响。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,是中央推进司法改革,加快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决定,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,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与权威,事关国家长治久安。人民法院自2015年5月1日起,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,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“立案难”问题。自实行改革以来,截至2017年8月31日,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超过3900万件,同比上升41.23%。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%,立案渠道全面畅通,“有案不立、有诉不理、拖延立案、抬高门槛”问题基本根除。
  记者:最高人民法院在立案登记制改革方面出台了一些过硬的措施,地方法院是如何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的?
  姜启波:最高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,各地创新方式,积极构建全覆盖、立体式、多元化的登记立案新模式。全面推行网上立案,全国已有2605家法院开通网上预约立案和网上立案,让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立案手续。全国有1098家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建设自助立案室,大大缩短了当事人排队立案的时间。探索协作立案工作模式。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,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京津冀三地7家法院试点开展跨域立案工作,打造北京、天津、河北三地协作立案新模式。江苏、浙江、上海、云南、贵州、广西等地区按照共享诉讼服务理念,建立了“苏浙沪”“滇黔桂”跨域诉讼服务协助机制,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诉讼服务。
  记者:能详细介绍一下跨域立案这一立案方式吗?
  姜启波:为让老百姓打异地官司少跑腿、少辛苦、少受累,切实解决群众异地诉讼难、诉讼累问题,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吸收福建、浙江、安徽等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,于今年3月底,召开全国法院“跨域立案诉讼服务”试点工作培训会,确定7个高级法院、7个中级法院作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法院,逐步在全国推行跨域立案服务,让当事人在家门口的法院就能向案件管辖法院提交起诉材料,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。目前,全国已有1175家法院提供跨域立案服务,构建起“家门口诉讼”的新模式。福建泉州中院率先推行跨域立案服务,运行两年多的时间,为当事人提供异地立案43392件,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。
  记者:立案登记制实施后,人民法院在便民利民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方面有哪些举措?
  姜启波:十九大报告指出,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,坚持执政为民,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宗旨。人民法院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,从群众需求出发,不断提升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水平。进一步改革工作机制,简化立案程序,对起诉、自诉,做到一律接收诉状。符合法律规定的,当场登记立案。人民法院以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为契机,打造便民诉服、解纷诉服、智慧诉服、共享诉服、阳光诉服、文化诉服,全面提升司法为民水平,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。目前,全国99%的法院建立诉讼服务中心,诉讼服务大厅面积超过162万平方米。2500多家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,2600多家法院上线诉讼服务APP,1900多家法院设有律师网上服务平台,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更多便利。2300多家法院运行12368热线,为当事人或者人民群众提供人工或自助服务,今年共接听来电190多万起,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。
  记者: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,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。登记立案后,人民法院案件量明显增多,是不是可能形成审判执行“中梗阻”,人民法院如何应对呢?
  姜启波:立案登记制改革后,人民法院案件数量有所增加,审判压力明显增大,为解决这一问题,我们积极推进多元化解、繁简分流等配套机制改革,着力解决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新问题。最高人民法院在出台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见、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意见基础上,下发《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(试行)》,促进简案快审,难案精审,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。2017年6月、7月,连续召开两次全国法院繁简分流工作会议,再次重申多元化解、繁简分流改革的重要意义,明确“分调裁”机制改革方向和重点内容。目前,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开展“分调裁”机制改革,2400多家法院设立了程序分流员开展繁简分流工作。各地大力推进多元化解、繁简分流、简案速裁等工作,进一步缓解人民法院工作压力。
  记者:在立案方面,人民法院将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?
  姜启波:下一步,我们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,全面深化新时代立案登记改革,坚决将改革进行到底。一是继续加强跟踪问效,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改革成果。不定期开展督察评估,及时发现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,督促整改。二是进一步规范立案秩序。尽快出台惩治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的司法解释文件。三是做好新型立案方式规范推广工作。出台《网上立案规则》、《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司法协作指导意见》等规范性文件,争取明年全国法院全部推行跨域立案服务。四是加大“分调裁”机制改革力度。进一步明确繁简分流标准,推动全国法院建立在线调解平台,运行繁简分流软件等,力争明年全国法院普遍建立健全“分调裁”制度。五是促进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。在诉讼服务中心“大服务、大平台、大辐射”和“系统化、信息化、标准化、社会化”“三大四化”工作目标基础上,进一步厘清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定位,明确今后发展方向,努力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优质便民高效的诉讼服务。(记者 罗书臻)